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政策摘要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项目
政策内容
财政政策: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计划安排30亿元资金。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
货币金融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依法依规加快保供煤矿手续办理。尽快调整核增产能政策,支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提高生产能力。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保基本民生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