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放大招!条条干货,助你走上人生巅峰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求职创业补贴;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偿8000元学费;
边远地区事业单位降低门槛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创业最高可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近日,四川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下发了《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6年版)》,首次集中梳理并公布我省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清单》一共包含46条政策,其中有
25条就业扶持政策
17条创业扶持政策
4条综合扶持政策
不论你是在校还是毕业了,这些福利政策,每个四川大学生都应该知道!
离校前
多项政策重点扶持困难学生
★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补贴。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可以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由校区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400元。由高校和教育厅负责办理。
★免费师范毕业生项目
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我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培养教师。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考核招聘。
落实降低门槛的政策措施,可放宽开考比例和专业限制,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大学生。
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离校后
鼓励大学生去边远艰苦地区创造价值,这些政策让你不只拥有“诗和远方”
★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
★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可享受最长2年、额度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补贴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3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当年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艰苦地区工资高定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
★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符合选调生招录条件的,可按照选调生招录程序报考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
从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参加“三支一扶”毕业生还可在职称评定、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研究生考试、专升本、选调生选拔中享受多种优惠政策。
★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
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经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保留大学生村官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期满,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服务期满,可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研究生考试中享受优惠政策。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省级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国家规定的77个县市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按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的应予以扣除),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创业扶持政策
《清单》明确,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创业补贴。
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
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其中: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含)。对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余地区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同时,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税费减免。
2016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大学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综合扶持政策
★取消户籍限制。
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学分管理。
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来源 | 四川人社(ID:scrs_s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