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
中共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鼓励退休人员创办(领办)
科技型企业的意见
绵组办〔2013〕42号
科技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作用,激发他们积极投身科技城建设,支持他们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鼓励我市退休人员在绵阳辖区内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办(领办)范围
鼓励我市退休人员在绵阳辖区内,创办(领办)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当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以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范围的企业。近期优先鼓励创办(领办)我市重点发展的“2+4”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冶金机械产业、材料及新能源产业、化工节能环保产业)等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
按规定不符合职务回避相关规定的人员,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后再行创办(领办)手续。
二、政策支持措施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43号)文件精神,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一)金融信贷政策支持
享受市财政建立的创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政策;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按规定给予部分贷款贴息。在创业筹备阶段,加大“种子资金”支持;在创业发展阶段,加大技术创业基金支持。
(二)经营场地政策支持
纳入进入各类创业园区支持范围,各类园区要积极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租金优惠等扶持,并根据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补贴。在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创办科技型企业并积极吸纳就业的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供给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三)工商税收政策支持
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监督工作等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和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四)经济激励
对评选为优秀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人员的,给予专项经济奖励;对特别优秀的给予经济重奖。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扶持退休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充分用好用足现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激发广大退休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热情,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和管理部门,要为退休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提供支持,积极为他们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事业单位: